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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职称量化积分办法xin
发布时间:2016-3-25 15:12:28  点击:2927次

濮阳市昆吾小学职称推荐量化积分办法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濮人社〔201517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意见》(濮职改〔201566号),对我校2014113制定的《濮阳市昆吾小学职称推荐量化积分办法》进行调整修改。积分采取百分制,其中定量考评60分,定性积分10分,讲课答辩30分。

一、定量考评(60分)

(一)时限加分(10分封顶)

  1.现任职务与申报的高一级职务之间的间隔时限每超过一年加1分。

  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满一年加1分,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满一年加0.5分。

   3.校龄每年加0.5分。

  说明:

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5)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二)任职加分(10分封顶)

    1.从任职之日起且在本校,任处室中层正职、主持工作的中层副职、年级组长一年加2分;任处室中层副职、联队辅导员、业务负责人(教研组长)一年加1分;任班主任(辅导员)每月计0.2分。

2.下乡支教者,凡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加1分。

说明:

任职职务重复者取分值较高的任职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

(三)考核加分(15分封顶)

1.年度考核积分(6分):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者,每次加1分。

2.量化考核积分(9分):取近六学年度综合量化考核成绩,每一学年度比对一次,居前、中、后三分之一者分别积1.510.5分。六学年度积分总和为该项积分。

    (四)业绩加分(封顶25分)

 1.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9分)

⑴获国家、省、市、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者分别加5432分,获二、三等奖者分别按依次递减0.5分加分;

⑵获国家、省、市、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观摩课、示范课者分别加4321分。

说明:

①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指教育部门按年度组织的具有持续性、周期性、常规性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凡是在某次活动中举办的优质课不予认可。获奖证书必须有获奖等级,没有等级的优质课不予认可。所有课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否则不予积分。

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指电教部门按年度组织评选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参评时须提供光盘或录像。

实验优质课指实验装备部门按年度组织评选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四个学科实验优质课。以实验教学内容为主,突出实验设计和方法的创新,同时提供光盘或录像。

②示范课、观摩课以基础教研部门按年度组织评选的为主,须提供从教以来获得的相应级别优质课二等奖或以上等次证书。

2.表彰(9分)

⑴综合表彰、师德师风表彰

获得政府部门综合表彰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综合性表彰以及教师节期间经政府或授权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国家、省、市、县级优秀(模范)教师或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称号者,分别加5432分。获本校魅力教师和魅力教育工作者每次加1分。

    优秀班主任或班集体

     获国家、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性班主任、班集体表彰,获文明班级(模范班集体)或文明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分别加4321分。校级魅力班队为1分,班主任兼辅导员一肩担的每次魅力班队积1分,一肩担不足一学年的按1÷10×任职月数。两人共担每人按1/20.5分。两人共担不足一学年每人按0.5÷10×任职月数。

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国家、省、市、县级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相应级别的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的分别加计4321分。

⑶单项表彰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最美教师、学生最喜爱的老师、体卫艺先进个人,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获得者分别加4321分。

说明:

①各类表彰奖励以政府部门组织的为准,非政府部门组织的不予认可。

②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体卫艺先进个人,授予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适用于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不加分。体卫艺先进个人只适用于申报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其他专业不加分。

③班主任、班集体表彰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性班主任、班集体表彰,包括优秀班主任、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文明班集体。如有遇到同类不同名表彰也予以认可。在某次活动中进行的表彰不予认可。

3.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研究(7分)

   1综合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的分别计432分,

2)校本课程

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的加432分。

3)学生社团

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的加432

4)教学成果

由国家、省、市级政府或政府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范评选的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分别积543分,二、三等奖分别递减0.5分。

5)教科研课题

凡获国家、省、市教育科研部门、基础教研部门组织鉴定的教科研课题分别积432分。

说明:

⑴关于综合实践、校本课程和学生社团。有关表彰和观摩学习活动以各级基础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规范组织的为主,受到表彰的应提供有关表彰文件和证书,受到组织观摩学习的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会议通知原件、有关活动的视频等影像资料。同时,需提供以下过程性材料:

①综合实践。综合实践应提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整体规划。研究性学习应提供指导学生选题、设计方案、开展研究、进行成果展示交流,提供完整的过程性材料。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应提供反映活动主题、活动方案、活动小结等方面内容的过程性、常态化材料,应体现教师在活动中发挥的组织、引导、管理作用,同时提供学校或上级部门出具的活动认定意见。

②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应提供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并按照《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要求开发、实施校本课程,教师撰写的校本课程纲要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校本课程教学活动设计方案、课程学习结果评价等材料齐全。

③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要求制度完善,有完整的章程、加入、退出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制度,每学年一次的校级展示活动;列入学校校本课程体系的,要有活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评价意见、活动总结等;学生社团辅导教师须提供担任学生社团辅导教师的有关文件、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等证明材料。

⑵关于教学成果奖励和教研课题。教学成果奖励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授权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要求,规范评选的优秀教学成果。教科研课题指教育科研部门、基础教研部门组织鉴定的教科研课题。课题一般应具有立项、开题报告、课题研究方案、研究过程、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等阶段,须附立项报告、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完备的材料;教科研课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于水平低下的不予认可;教科研课题应有一定的研究周期,并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于研究周期不满1年、没有投入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不予认可。同一内容的教学成果和课题不能重复加分。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立项和鉴定,只以撰写论文形式获得的教学成果奖或教改实验成果奖不予加分。

定量考评积分说明:

    1.获奖以学校认证过的证书原件为准,同年度同项目多级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加分,不重复计分。

    2.定量考核按照语文、数学、综合三学科分别进行排序,根据参评人数按1:1.5的比例参加定性考评和讲课答辩环节,即:本学科参评人数中有几个1.5,就有几个参加定性积分和讲课答辩的名额。若学科只有1人参评者直接进入定性环节。

加分项

根据濮阳市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规定:凡参加濮阳市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并且支教期满获合格以上等次者在职称评审“定量考评”后加3分。

   二、定性积分(10分)。

以申报人姓氏笔画为序,在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会上集中述职,或书面展示述职报告,全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申报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教育教学能力、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打分,满分为10分,可在8-10分之间浮动。核算时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即为申报人的定性积分。

三、讲课答辩(30

1.学校将成立专家组,人数10人左右,为单数。使用学校已有的评课打分实施细则对参与讲课人员进行测试。对每一位讲课人员的课堂教学进行录像,并刻录成光盘,专家组当场打分并及时公示打分结果,对光盘和专家组原始打分表学校要存档备查。

2.凡未参加讲课答辩或讲课答辩低于18分者,不得参加当年职称申报。

    四、职称量化总分

    个人总分=定量考评(60分)+加分项(3分)+定性积分(10分)+讲课答辩(30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一)出现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二)违反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三)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四)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五)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七)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中,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客观真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审批部门予以撤销,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填报虚假材料的;

    2.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

    3.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

六、本办法经20151021日召开的濮阳市昆吾小学第二届第四次工会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自表决之日起实施。2014113日制定的《濮阳市昆吾小学职称推荐量化积分办法》同时废止。                                            

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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