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昆吾小学
评优评先晋级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随着学校的发展,在评优评先晋级中出现了一些亟待明确的问题,现补充如下:
一、 各处室组织活动,要将活动通知文件,推荐办法,推荐人选名单留存,等活动结束,将受表彰人员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活动通知文件、推荐办法、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各处室主任签字后的汇总表(电子版)一并交档案室备案存档,原件盖章后退回各处室发放。
二、 对于没有经过学校推荐取得的证书,在校内不予承认,不能参加学校竞争使用。申报材料时,如需学校盖章,必须写出不参加学校竞争的保证。
三、 通过民主测评或评比等办法获得的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者,按成绩推至下一名同志,不能直接将资格让于他人。
四、 职称评审中,在上级按结构比例审批指标外另追加的指标,按积分名次依次分配。
濮阳市昆吾小学
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