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濮阳市昆吾小学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了《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学习活动,以此提升教职工文明素养,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副校长杨美丽介绍了《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办公室主任洪冲带领大家认真通读条文。《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高票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出台《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深化和推动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和法治遵循。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提升了学校教职工对《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更推动了《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学校文明创建工作中的引导、规范和约束作用。